*FaFa Paradise*

ALL TIME LOVE

2006-09-16

文采

我得承認,一個人的文采是天生的。

而我覺得最幸福的,是能擅用筆墨來表達自己。

1 Comments:

  • At 9/16/2006 10:25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…

    我得承認,對影像有一份敏感。

    而我覺得開心的,是能利用影像表達自己的感覺。
   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mschSGyUbAQ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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